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宗喀巴說:【先供物請白者:以幔帳等隔成屏處,弟子勝解:「師為金剛薩埵」,以具足三昧耶之智慧母--生處無壞、年滿十二等之童女--奉獻師長。如《大印空點》第二雲:「賢首纖長目,容貌妙莊嚴,十二或十六,難得可二十。廿上為余印,令悉地遠離。姊妹或自女,或妻奉師長。】(《密宗道次第廣論》宗喀巴著,法尊法師譯,妙吉祥出版社 1986.6.20.精裝版;P~376)
(論文中隱諱處說明:【生處無壞】-生產之處無壞)
如是宗喀巴所述,隨於自己之財力高下所能成辦,以勝妙絕色之年輕少女,或以相貌稍劣之年輕少女,或以已經年屆二十之女人,供養上師令悅。乃至財力微少、不足以募得他女,而以未逾二十之自妻、姊妹,或以家中年少之女兒,用來供養上師,取悅于上師,然後方可獲得上師傳此秘密灌頂之傳授。此即是宗喀巴所說請求上師傳與密灌之請白方法。
藏密「黃派」宗祖宗喀巴竟然主張「弟子欲求上師傳授密灌頂前先以絕妙女色乃至於妻子姊妹供養上師,而上師方於予傳授」,這種主張竟然出自一派之祖,而竟然有人信受,豈不怪哉!
正信佛教之上師乃是觀弟子根器、因緣,即傳授無上妙法給予弟子,從來不會計較信徒有無供養、發心,乃至於怨親因緣成熟而來求法,皆是毫無保留的傳授。
而藏密之法卻要先供養上師,先取悅上師,而後上師才傳授無上妙法(藏密之法全都是欲界粗重之法,絕無妙法可言)
顯然藏密行門,不論在修證、戒律…等各方面,皆有悖於 佛所告誡,因此,藏密絕非佛法,而是邪教邪法。
《空行母》:【……在此關係中,弟子的自主權被否定了,而面對萬能者時他必須展現絕對的服從。在最極端的情況下,此種奴性的奉獻,常會導致異教的形成;異教中的價值觀與理想很可能是顛倒的,因而造成了種種涉及謀殺、自殺、軍國主義或性侵害的悲劇。
(譯註:這正是達賴喇嘛率領下的流亡的藏傳佛教漸漸被挖掘出來的事實。)】。
(空行母─性別、身分定位,以及藏傳佛教 P267,正智出版社2012年8月 初版二刷
【作者】原著:坎貝爾 譯者:呂艾倫
本書作者為蘇格蘭哲學家,嚮往佛教深妙的哲學內涵,進入當年盛行于歐美的藏傳佛教密宗,擔任卡盧仁波切的翻譯工作多年以後,被邀請成為卡盧的空行母(又名佛母、明妃),開始了她在密宗裏的實修過程;後來發覺在密宗雙身法中的修行,其實無法成佛,也發覺密宗對女性歧視而處處貶抑,並剝奪女性在雙身法中擔任一半角色時應有的身份定位。當他發覺自己只是修雙身法中被喇嘛利用的工具,也發現密宗的父權社會控制女性的本質;於是傷心地離開了卡盧仁波切與密宗,但被恐嚇不許講出她在密宗裏的經歷與觀察,否則將被咒殺死亡。後來他去加拿大定居,十餘年後才擺脫這個恐嚇陰影,將親身經歷及觀察到的事實寫下來出版,公諸於世。此書所說具有針對藏傳佛教而作學術研究的價值,也使人認清藏傳佛教真相的實質,已入、未入藏傳佛教者都宜先讀為快。)
《空行母》一書提到:【(藏密)此種奴性的奉獻,常會導致異教的形成。】
請問:藏傳佛教行者必須對上師作些啥奴性的奉獻?是指供養妻女、自己的身體、財產 ...或者...?
藏密「黃派」宗喀巴開示:請求金剛上師傳授道灌頂中的彗灌頂之法︰
宗喀巴說:【先供物請白者:以幔帳等隔成屏處,弟子勝解:「師為金剛薩埵」,以具足三昧耶之智慧母--生處無壞、年滿十二等之童女--奉獻師長。如《大印空點》第二雲:「賢首纖長目,容貌妙莊嚴,十二或十六,難得可二十。廿上為余印,令悉地遠離。姊妹或自女,或妻奉師長。】(《密宗道次第廣論》宗喀巴著,法尊法師譯,妙吉祥出版社 1986.6.20.精裝版;P~376)
(論文中隱諱處說明:【生處無壞】-生產之處無壞)
如是宗喀巴所述,隨於自己之財力高下所能成辦,以勝妙絕色之年輕少女,或以相貌稍劣之年輕少女,或以已經年屆二十之女人,供養上師令悅。乃至財力微少、不足以募得他女,而以未逾二十之自妻、姊妹,或以家中年少之女兒,用來供養上師,取悅于上師,然後方可獲得上師傳此秘密灌頂之傳授。此即是宗喀巴所說請求上師傳與密灌之請白方法。
藏密「黃派」宗祖宗喀巴竟然主張「弟子欲求上師傳授密灌頂前先以絕妙女色乃至於妻子姊妹供養上師,而上師方於予傳授」,這種主張竟然出自一派之祖,而竟然有人信受,豈不怪哉!
正信佛教之上師乃是觀弟子根器、因緣,即傳授無上妙法給予弟子,從來不會計較信徒有無供養、發心,乃至於怨親因緣成熟而來求法,皆是毫無保留的傳授。
而藏密之法卻要先供養上師,先取悅上師,而後上師才傳授無上妙法(藏密之法全都是欲界粗重之法,絕無妙法可言)
顯然藏密行門,不論在修證、戒律…等各方面,皆有悖於 佛所告誡,因此,藏密絕非佛法,而是邪教邪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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